浮云式吸聲體由骨架、護面層和吸聲填料構成。材料的選擇應視的大小、剛度和裝修要求而定。骨架可采用木材、角鋼、薄壁型鋼等。護面層可采用塑料窗紗、塑料網、鋼絲網和各種板材(如薄鋼板、鋁板、塑料板等)的穿孔板,其板厚可取0.5~1.0毫米,孔徑可取4~8毫米,穿孔率應大于20%。吸聲填料通常采用超細玻璃棉外包玻璃纖維布,其填充密度可取25~30千克/米3,厚度應根據聲源頻譜特性在5~10厘米范圍內選定。
該吸聲體的懸掛數量應根據浮云式吊頂吸聲體的吸聲特性和降低室內噪聲(或控制混響時間)所需增加的吸聲量來計算確定。當設計采用板狀時,若浮云式吊頂吸聲體的總面積相當于建筑物頂面積的30~40%,可使板狀吸聲的效率達到值。
浮云式吸聲體與室內表面上的吸聲材料相比,在同樣投影面積下,具有較高的吸聲效率。這是由于具有更大的有效吸聲面積(包括的上頂面、下底面和側面);另外,由于聲波在浮云式吊頂吸聲體的上頂面和建筑物頂面之間多次反射,從而被多次吸收,使吸聲量增加,提高了吸聲效率。
浮云式吸聲體的吸聲性能常用不同眼頻率的單個浮云式吊頂吸聲體的有效吸聲量來表示。吸聲降噪(或降低混響時間)的效果主要取決于的數量、懸掛間距以及材料和結構,還與建筑空間內的聲場條件有關。如原室內表面吸聲量很少,反射聲較多,混響時間很長,則懸掛后的降噪效果常為5~8分貝,時可達10~12分貝;如原室內表面吸聲量較大,混響過程不明顯,則不必懸掛。